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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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、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各有关单位: 为推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,根据《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浙外专发〔2017〕22号)要求,现将2017年度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(一)在浙注册登记、纳税,且总部在浙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; (二)在国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、技术和管理工作,掌握关键、核心技术或工艺的“高精尖缺”外籍工程类高层次人才; (三)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,每年在该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,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。 (四)已列入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省“千人计划”的,不再予以资助。 (五)聘用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。 二、申报材料 (一)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表(附件1); (二)企业注册登记、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; (三)海外工程师本人所持护照(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)、出入境签章记录复印件; (四)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、外国人工作许可(来华工作90日以下,含90天)之一的复印件; (五)企业与海外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、出具的实际工作时间证明及薪酬发放记录; (六)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(附件2); (七)其他相关材料。 三、申报要求 (一)申报时请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。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(一式三份);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(一式一份),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,做成PDF文档。相关表格可从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—公告公示栏目下载(网址:http://www.gdxsjs.com/index.php)。 (二)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。
市外国专家局联系人:张彤彤、陈亮 地址:台州市政府大楼1436室 电话/传真:0576-88511930 E-mail: tzwzj@126.com
附件:1.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表 2.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
be365官方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:附件.docx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