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《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| |||
|
|||
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《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增强立法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《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予以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以便进一步研究、修改。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(市政府大楼1499房间),联系电话:88510521,传真88513099,电子邮箱 附件: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 附件下载:征求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.doc |